湖北工程学院 设为首页 收藏

TOP

治安管理工作职责
2019-09-13 09:19     (浏览量:)

一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。

二、负责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,确定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(部门),并建立档案,协助有关单位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管理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。

三、接待一般刑事、治安案件的报案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线索,调查嫌疑人员,侦破刑事和治安事件。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及时上报公安部门。对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理。

四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,做好对违法人员、解除劳教人员的监控工作。

五、搞好治安宣传,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治安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
六、整理、建立好治安刑事案件档案材料。定期分析学校的治安形势,针对校内治安情况,不定期的向相关领导报送情况反映和案情通报,并提出对校园加强管理的意见。

七、负责制定首长、重要外宾来校及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预案,并参与现场警戒工作。

八、负责维护校内的治安秩序,加强对大型活动及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,对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进行严格审查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并予以协助和指导。

九、负责校内暂住人口的管理,协助各施工队及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办理暂住证,并经常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和遵纪守法教育,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。

十、负责对校卫队及校园110的管理。

已是首条
下一条:交通安全工作职责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