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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安全提示提醒
来源: 作者: 编辑: 审核: 发表日期:2019-03-28 16:57 被阅读[]次

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做好清明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,学校特别提醒广大师生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以下安全事项:

一、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自查工作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;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,防范抢劫和盗窃案件发生。

二、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于办公室内,要注意锁门、关窗,做到人走断电、断水、断气。

三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,严控不法分子混入;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,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,谨防密码泄露;严格遵守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定。

四、教职工进出住所时,要注意有无陌生人跟进;告诫家中老人小孩不给陌生人开门;车辆应按序停放,切勿堵塞消防应急通道。

五、清明祭祀活动时要遵守禁鞭相关规定,切实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六、外出游玩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景区安全管理规定,尽量远离人员拥挤场所,避免意外的发生。

校园“110”24小时值班值守,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:2345110。

学校办公室

保卫处

2019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