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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

来源:湖北省教育厅 作者: 编辑: 审核: 发表日期:2019-09-06 10:01 被阅读[]次

各位同学:

  新学期已经开始,为提高安全防范能力,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同学们。

  1.学习安全知识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提高安全防范技能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  2.注意人身安全。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、餐馆就餐;不私自下水游泳,严防发生溺水事故;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,不无证驾驶机动车;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,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;学习、生活、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,直接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。

  3.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。外出锁好门窗,严禁夜不归宿,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;注意用电安全,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,不使用大功率电器、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。

  4.增强网络安全意识。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、直播、QQ群、贴吧不接触不参与;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,抵制各类“刷单”行为,发现问题及时报警;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,防范各类“套路贷”,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。

  5.履行离校请假手续。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、报告,经批准后方可离校,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、舍友、家长;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;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、求职择业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,谨防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。